one体育官方网站1元钱卖房给儿子合同无效 法院:房屋应归还
one体育官方网站近日,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因为1元钱买卖房屋引发的官司,一位父亲几年前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儿子,几年后他起诉至法院,要求儿子还房子,称当时的买卖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思,合同应无效。
此案的原告张明(化名)诉称,多年前他购买了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一套房屋,总价40万左右,也办理了产权证。
后来,张明的孙子快到上学年龄了,张明的儿子张强(化名)就提出,需要“借用”上述房产给孩子上学。
张明和儿子张强就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,张强以1元的价格从张明处购买房屋,随后,房屋过户登记至张强名下。孩子也在案涉房屋对应的学区办理了入学。
张明称,当时张强承诺在孩子入学后一段时间将房屋返还,但是却始终没有兑现承诺。
因此,张明将儿子张强起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;确定房屋为张明所有。
“我们签订的主要内容为‘1元卖房’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我不可能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的价格出售,因此,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买卖房屋的合意。”张明称,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行为无效,合同也无效。
张明儿子张强辩称,父亲的起诉基本属实,“我的意见是等我孩子上了初中后,我将房子再过户还给父亲。我跟我父亲协商等孩子上初中后过户还给他,父亲就不同意。”
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,从被告的陈述可以看出,双方签订的房屋价款1元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因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买卖房屋的合意,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背后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为“为小孩上学报名,被告临时借用原告房屋产权”的协议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“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。”双方签订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的民事法律行为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,张强自认当时承诺待儿子上学之后把房子过户还给父亲,所以张明主张将案涉房屋过户返还给他,符合双方协议约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据此,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确认双方签订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无效;张强配合协助张明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张明名下。
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称,上述案件中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,所以法院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借房给孩子上学,最终认定合同无效,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。王海波称,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1元钱的合同要谨慎签订,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,仅从合同上来分析,one体育官方网站法院往往会认定双方是一种赠与关系。“所以在签订这种带有赠与性质的合同时,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确,是附上什么条件合同才会成立,或者额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,将自己赠与的前提条件写清楚,以免发生纠纷后,自己没有证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。”
近日,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因为1元钱买卖房屋引发的官司,一位父亲几年前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儿子,几年后他起诉至法院,要求儿子还房子,称当时的买卖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思,合同应无效。
此案的原告张明(化名)诉称,多年前他购买了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一套房屋,总价40万左右,也办理了产权证。
后来,张明的孙子快到上学年龄了,张明的儿子张强(化名)就提出,需要“借用”上述房产给孩子上学。
张明和儿子张强就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,张强以1元的价格从张明处购买房屋,随后,房屋过户登记至张强名下。孩子也在案涉房屋对应的学区办理了入学。
张明称,当时张强承诺在孩子入学后一段时间将房屋返还,但是却始终没有兑现承诺。
因此,张明将儿子张强起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;确定房屋为张明所有。
“我们签订的主要内容为‘1元卖房’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我不可能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的价格出售,因此,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买卖房屋的合意。”张明称,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行为无效,合同也无效。
张明儿子张强辩称,父亲的起诉基本属实,“我的意见是等我孩子上了初中后,我将房子再过户还给父亲。我跟我父亲协商等孩子上初中后过户还给他,父亲就不同意。”
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,从被告的陈述可以看出,双方签订的房屋价款1元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因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买卖房屋的合意,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背后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为“为小孩上学报名,被告临时借用原告房屋产权”的协议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“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。”双方签订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的民事法律行为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,张强自认当时承诺待儿子上学之后把房子过户还给父亲,所以张明主张将案涉房屋过户返还给他,符合双方协议约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据此,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确认双方签订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无效;张强配合协助张明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张明名下。
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称,上述案件中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,所以法院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借房给孩子上学,最终认定合同无效,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。王海波称,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1元钱的合同要谨慎签订,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,仅从合同上来分析,法院往往会认定双方是一种赠与关系。“所以在签订这种带有赠与性质的合同时,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确,是附上什么条件合同才会成立,或者额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,将自己赠与的前提条件写清楚,以免发生纠纷后,自己没有证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。”
近日,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因为1元钱买卖房屋引发的官司,一位父亲几年前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儿子,几年后他起诉至法院,要求儿子还房子,称当时的买卖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思,合同应无效。“1元卖房给儿子是为了孙子上学”此案的原告张明(化名)诉称,多年前他购买了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一套房屋,总价40万左右,也办理了产权证。后来,张明的孙子快到上学年龄了,张明的儿子张强(化名)就提出,需要“借用”上述房产给孩子上学。张明和儿子张强就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,张强以1元的价格从张明处购买房屋,随后,房屋过户登记至张强名下。孩子也在案涉房屋对应的学区办理了入学。one体育官方网站张明称,one体育官方网站当时张强承诺在孩子入学后一段时间将房屋返还,但是却始终没有兑现承诺。因此,张明将儿子张强起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;确定房屋为张明所有。“我们签订的主要内容为‘1元卖房’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我不可能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的价格出售,因此,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买卖房屋的合意。”张明称,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行为无效,合同也无效。法院:双方1元合同无效房屋应归还张明儿子张强辩称,父亲的起诉基本属实,“我的意见是等我孩子上了初中后,我将房子再过户还给父亲。我跟我父亲协商等孩子上初中后过户还给他,父亲就不同意。”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,从被告的陈述可以看出,双方签订的房屋价款1元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因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买卖房屋的合意,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背后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为“为小孩上学报名,被告临时借用原告房屋产权”的协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“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。”双方签订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的民事法律行为,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,张强自认当时承诺待儿子上学之后把房子过户还给父亲,所以张明主张将案涉房屋过户返还给他,符合双方协议约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据此,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确认双方签订的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无效;张强配合协助张明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张明名下。一审判决后,被告并未上诉。■提醒1元钱的合同要谨慎签订北京盈科(合肥)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称,上述案件中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,所以法院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借房给孩子上学,最终认定合同无效,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。王海波称,然而,在司法实践中,这种1元钱的合同要谨慎签订,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,仅从合同上来分析,法院往往会认定双方是一种赠与关系。“所以在签订这种带有赠与性质的合同时,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确,是附上什么条件合同才会成立,或者额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,将自己赠与的前提条件写清楚,以免发生纠纷后,自己没有证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。”(苏云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)